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培訓再培訓


馮智政 Roundtable 研究所及其網絡理事會助理主席
經濟日報 2011-05-19

培訓再培訓,進修又進修,在這個「持續教育」的魔咒之下,港人好像與學校已經分不開了。筆者明白世界比以前難撈、競爭又大,「升呢」是生存的必要因素。CFA 要 CPT(專業培訓時數),律師又要 CPT,專業人士可以有閒時閒錢去上課,但低收入低技術人士,手停口停又如何培訓?事實上,低收入和低技術不一定互相掛勾,但香港知識型經濟,最需要進修的低技術人士卻是最沒有本錢去進修的一群。
僱員再培訓局與其他工人團體(例如:工聯會)提供了再培訓機制,給予勞工階層升呢機會。現時的再培訓課程主要吸引了部分非勞動人口進入勞動市場,包括家庭主婦及新來港移民。Nothing to lose,所以他們培訓門檻低,成果亦可較為顯著,當中的陪月員課程更創出新路。可惜,培訓還培訓、工作還工作,沒有商界、社會企業或成功企業模型在背後支持,再培訓出來的學員都只可以回去繼續再培訓,直至撞中一科有前途的課程。
「餐搵、餐食、餐餐清」,加上經濟模式的改變,一般低技術勞工的就業能力慢慢被蠶食,不幸的可能會在中晚年失業。循環不止的勞動周期:「低技術勞動→競爭力被蠶食→失業→再培訓→重回勞動市場→低技術勞動」,讓勞工失去工作的動力,或是失去競爭力,在勞資問題上成為永遠的弱勢。香港是否有需要改善現時的再培訓機制,讓老闆與員工都有動機及機會,追貼技術行業的發展,以免朝不保夕的弱勢勞工永無翻身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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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培訓及持續教育:「一技傍身,養家脫貧?」info
5 月 21日 2:30 - 4:30 pm˙香港灣仔軒尼詩道 15 號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 2 樓 202 室
查詢:2864 2906

以專題研習推動學生反思「全球化」現象的種種價值和倫理面向

1.以專題研習推動學生反思「全球化」現象的種種價值和倫理面向  [公教報] 2011-05-22 012 文教 馮智政 曾家洛

1 .公教報 | 2011-05-22
012| 文教| By 馮智政 曾家洛


香港教育學院宗教教育與心靈教育中心,自二○○八年起,已開始推動不同項目鼓勵學生學習「全球化」概念及就相關現象進行探究。中心更透過新高中通識教育科「全球化」單元作為平台,引入「全球倫理」概念,鼓勵學生就各種全球化現象思考當中不同角色和持份者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二○一○年十月,更與「香港國際關係研究學會」合作推動「全球化」專題研習報告比賽。是項比賽初賽於二○一一年三月舉行,決賽則於五月舉行。
這次比賽採用「專題探究」形式進行,是基於這種方式具有以下兩個特點:學生自主和參與性較高;此學習方式是通過研究形式進行。學生在研究過程中能對所探究的對象產生更深的了解和具有相當思考空間,去進行更具深度的倫理或價值反思。
主辦機構共接獲來自二十一間學校四十一隊近二百名學生報名參與。撰文時比賽已到達中段,並經初賽評審就各小組口頭匯報及書面報告作綜合評分後,選出了六隊出線決賽的隊伍。作者特意在一眾參賽隊伍報告中選出兩個不同主題,天主教學校隊伍報告,於《公教報》專欄與各讀者分享。
玫瑰崗學校隊伍
試圖解構富士康現象
隊伍「玫記解密」指出「國際分工一方面推動世界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卻產生剝削勞工的問題,造成血汗工廠。可見國際分工的影響有利亦有弊。」她們從個案研究和向內地民工進行問卷調查來剖析全球化的國際分工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富士康現象帶來的爭議等問題。她們指出國際分工能為發展中國家人民提供職位改善他們生活。然而,同時間部份企業只眼於經濟利益,忽視員工的感受和實際需要,在管理模式中滲入了「白色恐怖」,造成很多問題。隊伍最後嘗試以「義務論」來剖析事件並作出回應。她們認為「任何經濟活動中,獲利原則無可非議,但這不等於工人被剝削無可避免的。只要公司負起社會企業責任,對勞動者負上道德責任,工人的權益是可以被尊重的。所以我們認為確保社會公義的價值是大於只確保市場效率。」
蕭明中學隊伍
探究全球同性戀合法化現象隊伍「無明」指出「最初實施同性戀合法化的國家主要分布在南美洲北部和歐洲西部。隨著時間的推移,實施的國家散布至歐洲內陸以及北美洲。接著澳洲的部份地區也把同性戀合法化,最後少數亞洲地區也將此合法化。」她們認為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有著全球蔓延之趨勢。她們關注到這種情況背後與傳統婚姻觀的衝突,以及個體自由在社會中可被容納的程度。她們通過問卷調查指出「大眾認為的婚姻意義著重於情感的表達多於延續下代。儘管延續下代的百分比較低,但大眾對同性的婚姻和性行為都是較為抗拒,此可顯視出大眾並不贊同同性婚姻。同時,人們認為同性戀者有同樣享受互相愛慕、拍拖、同居及領養兒女的自由。」她們亦嘗試從多個宗教代表之訪問梳理不同宗教傳統對同性戀的看法,當中包括天主教陳培佳博士、道教湯偉俠博士、伊斯蘭教馬蓬偉和奧斯曼‧楊興本教長等。根據「無明」報告,她們在日後將嘗試訪問同性戀者,從他們自身角度去繼續剖析婚姻意義與同性戀關係這個課題。
通過以上例子,筆者認為專題探究方式在適度引領下,學生除能擁有較自由的空間建構知識、鍛鍊各種共通能力外,亦可成為促進學生倫理和價值發展的學習方式。而透過問卷調查,近百分之九十參賽學生表示參與此比賽能提升他們對全球化所引致各種現象的倫理及價值思考。因此,學校在推動專題探究時,也可以嘗試不只著眼理性分析,也可從人文視角引導學生在研習過程中,對倫理和價值觀念作更多和更深的思考及反省。
‧點亮心靈系列╱本專欄由香港教育學院宗教教育與心靈教育中心統籌供稿‧馮智政為Roundtable 通識教育交流協會;香港國際關係研究學會‧曾家洛為香港教育學院宗教教育與心靈教育中心
文章編號: 201105225321554

2011年5月2日 星期一

香港經濟日報: $28以外的價值反思

五一勞動節開始實施《最低工資條例》,象徵意義深遠。
可惜「好心但含糊」的條例卻帶來滿城風雨:初期為每小時最低工資應是 28 元還是 33 元爭拗,到近期「飯
鐘」、「休息日」、「生產能力評估」又成為受爭議的細節……立法,難道只是確立一個大眾接受的「銀碼」 嗎
?只要達標 28 元就成?還是我們應反省對勞工、工人應持怎樣的態度?

《最低工資條例》自去年年中通過後,已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即使於 5 月 1 日立法後,還有一連串細節需要
跟進。立法前,不少評論也批評,不能單靠最低工資解決結構性貧窮問題,甚至有報章以「惡法」來形容它。為何
一條本是好心的條例會產生諸多矛盾?

回看條例立法的目的與精神:「在防止工資過低、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維持本港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等重要考慮
中,取得適當平衡。」然而這個目的能否靠單一條例達到?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最近就本港貧窮問題展開「扶貧智庫」研討會,當中談及在職貧窮、長者貧窮等議題,反映
本港貧窮問題跟最低工資一樣,不是單一的,而是一環接一環的核心問題。最低工資涉及基層僱員,也跟經濟結構
、營商環境等有關。「扶貧智庫」合辦團體之一的三十會認為,商界以削減員工薪金節流,從商業角度看沒有大錯
,但長遠應透過在職培訓、長者培訓等提高員工的議價能力,這較爭辯條例細節還重要。另一合辦團體社區發展動
力培育則認為,政府應在各階層推廣共識。現階段僱主及僱員均對條例爭辯不休,而政府的態度卻抽離,「有共識
,就是『價值』所在,當各階層認同這『價值』,大家便願意推行,而不是如現在般只把政策拋出,任由社群各自
爭拗。」
加薪後 工作更苛刻?
清潔工友蓮姐所屬的外判公司於今年 1 月配合條例,已調整員工時薪至 28 元。可是加薪後對工作的要求也變
得苛刻,「現在即使清潔妥當,也要找員工站崗『做樣』。工作地方又設置閉路電視,不時翻查,還質問我們為何
『不在場』……難道我們要『到時到候』放下工作,走到鏡頭前現身嗎?」同業阿麗同意:「這會造成互不信任
,除了有壓力,也打擊士氣。」
此外,過往清潔行業裏有一項不成文「規定」:「以往工友在清潔之餘,可以順道『拾紙皮』賺外快,可惜約
在 6 年前,有清潔公司修訂指引,指示員工要把拾得的紙皮轉交公司,不得『私有』。」入行 10 多年的蓮姐稱
:「認識一些清潔屋邨的工友,其僱主不准她們跟居民交談,限定只可說 3 句!」

可見加薪後,加深了僱主與僱員間的矛盾。社區發展動力培育高級項目主任歐贊年(Jeffrey)認為,如果政府
能在事前讓僱主明白,藉着改善勞工政策,可令員工更投入工作,相信情況會不同。Jeffrey 續稱:「政府早前派
發 6,000 元同樣挑起本地基層與新移民基層之間的爭拗,也是政府與社群欠缺溝通,政府應趁機會向各界解釋,應
同心同德面對。」
殘障員工 重新評估?
《最低工資條例》提到傷殘人士需接受生產力評估,若通過,可享 28 元最低工資,若不接受,便維持原有工
資;而當工友接受評估但不達標,工資則會被「打折」。在細節未落實前,一些機構已自定準則,令工友大感困惑

「今早如常乘巴士上班,這條路綫我走了廿多年,非常熟悉,但今天居然落錯車!」樣子精靈的苑玲,在盲人
輔導會的盲人工廠當車衣女工 22 年,她落錯車,就連相熟的司機也說「沒理由」。原因是她擔心應否接受工廠因
應最低工資提出的新合約。苑玲中三那年高燒後便失去視力,之後她跑去學車衣,88 年到盲人工廠工作。她的技術
非常了得,可以「成件起」,某次兩位樹仁大學學生到訪,對她能夠熟練地上綫、轉綫、車衣也嘖嘖稱奇。苑玲淡
然的說:「我只跟他們說,凡事不要輕易放棄。」她的自信、自尊,以及精神寄託全來自車衣。苑玲很敬業,午飯
時間工廠「熄電」,她會爭取時間趕做不用電的工作。入職時同部門有 8 名視障人士,現在只得她一人,其他 7
人早已辭職領取綜援,她卻堅持融入社會,認定自己的價值。

但對於新合約她卻感到迷惘:「如果我接受,時薪增至 28 元,卻大幅減了工時,同時取消雙糧和勤工,最終
全年薪金沒有增加,兼有 11 項『評核準則』要遵守,包括『每天能車 160 個錢袋』等,不達標就要停職。」經過
傳媒報道她的個案,盲人輔導會對一直協助苑玲的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張超雄博士作出回應:「廠方已因應她
的能力,預定她的新工資為每小時 34 元。」然而新合約卻列明 3 個月試用期及 18 項紀律規條,那些規條除了有
關上班、缺席、遲到等較易理解外,還有難定義的內容,如「不得以污言穢語無理辱罵廠方代表或其他工友」等

即使苑玲接受,往後工作情況也不見得明朗,因為廠方有權隨時把員工調離部門。苑玲理解社會現實,但不禁慨歎:「我
還有能力找另一份工作嗎?」一位具優秀技能、充滿自信的傷殘人士也如此徬徨,試問其他傷殘人士要如何
面對? 張超
雄表示:「明白各機構都有難處,一個職位跟其報酬,應符合社會期望。現在社會正把期望提升,如果連
維生的標準也達
不到,機構提供職位也沒有意義。要求社會平衡,需從勞動者的尊嚴開始。」一位具多年經驗但不願透露姓名的管工,其
所屬的保安機構也聘用傷殘人士,他坦言這類員工的表現及工作能
力較穩定,對公司也忠心,應一視同仁對待。張超雄認
為,政府應補貼因評估不達標而工資被「打折」的殘障工友:「政府的補貼開支會遠比工友選擇辭職領綜援的開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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