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次主權討論:國際都會的動力與阻力

(出版題為港地位特殊 次主權有利有弊)
香港經濟日報 A32  |   國是港事  |   By 馮智政 Roundtable研究所助理主席兼香港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 2010-09-06
香港97後落格為經常自我審查的國際都會。曾特首致電菲總統阿奎諾三世被指是外交上的於禮不合(不過,正在俄羅斯訪問的曾蔭權卻在上星期三與總統梅德韋傑夫會面)引起一系列主權與次主權的討論(見知識庫)。面對沈旭暉以「次主權」解釋香港對外事務時,勾起了各評論員的衝動與反動。筆者大學時已上沈旭暉的課,要跟各位前輩辯證次主權問題,一不合禮數、二不夠中立。不過,香港無論如何都要發展成國際都會,「次主權」的討論,正正反映香港國際化的阻力與動力。
國際都會的阻力:反動前科與愛國投機者
香港作為一個反動基地的積犯,前科也未免太厚太沉重。財政司司長台灣之行被台胞冷嘲熱諷,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特別引用《十月圍城》提醒港官,傳統以來香港一直是中國革命前哨。在港英殖民時期,外國又在香港駐守大量外交官員。綜觀全球非首都城市,香港領事、半官方組織之多實是世界罕見,而且西方國家駐港管理人員資歷較一般城市資深,不禁令人懷疑這批外交人員枱底下的「特別Agenda」。
回歸之後,外國人員及組織(國內合稱這為外國勢力)未撤,國內便慢慢開放民間組織。香港作為祖國的金融窗口,國內不受歡迎組織的資金,都可以由香港進入或處理,明正言順地善用背靠祖國這優勢,河水干犯井水。再者,港人國民意識薄弱,反共情緒高漲,兩廣地區與北方文化差異甚巨。
國際都會的動力:第二軌道傳統與基本法
兩地互不信任的現實下,「主權」被打了個敏感標籤。早年一些左派稱《基本法》為「小憲法」的時候,就立即被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教授訓斥,以免有延伸主權的暗示。這特殊情況,造就「愛國投機者」的生存空間。打小報告、跨大香港問題,打造中央信任的香港通形象,擴大自己生存的空間及意義。
雖然情報工作是政治舞台上必然存在,但「愛國投機者」代表着保守鷹派的勢力,大大限制及扭曲香港在國際社會的作用。比較這批極右分子,沈旭暉的大膽建言可能更適合中央這「學習型政府」的管治。
香港殖民歷史雖不光鮮,卻以《北非諜影》背景,帶有一種男主角堪富利保加(Humphrey DeForest Bogart)的浪漫。如上述,香港自殖民時期駐有大量的外交人員、組織及基金會留意祖國動態。1961年至1971年出任香港財政司的郭伯偉(Sir John J. Cowperthwaite 1915-2006)信奉新自由主義,60年代始把本地政府規模大大縮小,加上80年代經濟起飛,香港第三部門——即非政府組織及志願機構成熟發展。
外交學上,第二軌道——即以非官方身份,如學術界或非政府組織的跨國對話,多年研究都指對主權外交有重大影響。加上基本法第七章定明特區在經貿、文化,體育等多個領域上有對外權力。這種對外的特殊關係亦得到外國肯定。2009年港府在柏林首次使用其權利在國外建立經貿辦事處。雖然香港不是獨立國家,但通過德國政府的特殊政策,仍給予經貿處以相應的外交代遇。所有員工均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
由此可見,香港的而且確有其國際都會的優勢及合法性。問題只是這些「疑似主權」,卻一再被愛國投機者曲解或演繹成為國際都會道路上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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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庫︰何謂「次主權」?
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副教授沈旭暉曾撰文指出,冷戰結束後,主權概念進一步模糊化,不同「主權成分」興起:
˙主權國上有「超主權」(supra-sovereignty):如歐盟
˙主權國下有「次主權」(sub-sovereignty):即由國家賦予其領土在個別範疇有主權能量
˙主權國家競爭者為「片面主權」(unilateral sovereignty):如單方面立國的分離主義運動
˙主權之旁有「類主權」(quasi-sovereignty):如當年東印度公司,或今天部分的跨國企業。
而香港所擁有的就是次主權。根據《基本法》,除卻北京處理的國防外交,香港擁有高度自治涉外關係(external relations)權,包括涉外經濟、治安、文化、體育等,作為一國兩制的最後憑藉。
(出版題為港地位特殊 次主權有利有弊)香港經濟日報 A32  |   國是港事  |   By 馮智政 Roundtable研究所助理主席兼香港國際問題研究所研究員 2010-09-06
香港97後落格為經常自我審查的國際都會。曾特首致電菲總統阿奎諾三世被指是外交上的於禮不合(不過,正在俄羅斯訪問的曾蔭權卻在上星期三與總統梅德韋傑夫會面)引起一系列主權與次主權的討論(見知識庫)。
面對沈旭暉以「次主權」解釋香港對外事務時,勾起了各評論員的衝動與反動。筆者大學時已上沈旭暉的課,要跟各位前輩辯證次主權問題,一不合禮數、二不夠中立。不過,香港無論如何都要發展成國際都會,「次主權」的討論,正正反映香港國際化的阻力與動力。
香港作為一個反動基地的積犯,前科也未免太厚太沉重。財政司司長台灣之行被台胞冷嘲熱諷,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特別引用《十月圍城》提醒港官,傳統以來香港一直是中國革命前哨。
兩地互不信任 「主權」敏感
在港英殖民時期,外國又在香港駐守大量外交官員。綜觀全球非首都城市,香港領事、半官方組織之多實是世界罕見,而且西方國家駐港管理人員資歷較一般城市資深,不禁令人懷疑這批外交人員枱底下的「特別Agenda」。
回歸之後,外國人員及組織(國內合稱這為外國勢力)未撤,國內便慢慢開放民間組織。香港作為祖國的金融窗口,國內不受歡迎組織的資金,都可以由香港進入或處理,明正言順地善用背靠祖國這優勢,河水干犯井水。再者,港人國民意識薄弱,反共情緒高漲,兩廣地區與北方文化差異甚巨。
兩地互不信任的現實下,「主權」被打了個敏感標籤。早年一些左派稱《基本法》為「小憲法」的時候,就立即被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教授訓斥,以免有延伸主權的暗示。這特殊情況,造就「愛國投機者」的生存空間。打小報告、跨大香港問題,打造中央信任的香港通形象,擴大自己生存的空間及意義。
雖然情報工作是政治舞台上必然存在,但「愛國投機者」代表着保守鷹派的勢力,大大限制及扭曲香港在國際社會的作用。比較這批極右分子,沈旭暉的大膽建言可能更適合中央這「學習型政府」的管治。
香港殖民歷史雖不光鮮,卻以《北非諜影》背景,帶有一種男主角堪富利保加(Humphrey DeForest Bogart)的浪漫。如上述,香港自殖民時期駐有大量的外交人員、組織及基金會留意祖國動態。
1961年至1971年出任香港財政司的郭伯偉(Sir John J. Cowperthwaite 1915-2006)信奉新自由主義,60年代始把本地政府規模大大縮小,加上80年代經濟起飛,香港第三部門——即非政府組織及志願機構成熟發展。
非官方跨國對話 影響外交
外交學上,第二軌道——即以非官方身份,如學術界或非政府組織的跨國對話,多年研究都指對主權外交有重大影響。加上基本法第七章定明特區在經貿、文化,體育等多個領域上有對外權力。這種對外的特殊關係亦得到外國肯定。
2009年港府在柏林首次使用其權利在國外建立經貿辦事處。雖然香港不是獨立國家,但通過德國政府的特殊政策,仍給予經貿處以相應的外交代遇。所有員工均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
由此可見,香港的而且確有其國際都會的優勢及合法性。問題只是這些「疑似主權」,卻一再被愛國投機者曲解或演繹成為國際都會道路上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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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庫︰何謂「次主權」?
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副教授沈旭暉曾撰文指出,冷戰結束後,主權概念進一步模糊化,不同「主權成分」興起:
˙主權國上有「超主權」(supra-sovereignty):如歐盟
˙主權國下有「次主權」(sub-sovereignty):即由國家賦予其領土在個別範疇有主權能量
˙主權國家競爭者為「片面主權」(unilateral sovereignty):如單方面立國的分離主義運動
˙主權之旁有「類主權」(quasi-sovereignty):如當年東印度公司,或今天部分的跨國企業。
而香港所擁有的就是次主權。根據《基本法》,除卻北京處理的國防外交,香港擁有高度自治涉外關係(external relations)權,包括涉外經濟、治安、文化、體育等,作為一國兩制的最後憑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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